找工作要先交錢?
當心是陷阱!
亂收費陷阱 實際上 應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費用 對于將先交報名費、培訓費等 作為條件的招聘面試 都要謹慎對待! 如交費一定要求出具正規發票 并加蓋單位公章 為可能發生的糾紛維權保留證據
防范提示: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勞動者財物。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受用人單位委托招聘人員或者開展其他人力資源服務,不得以招聘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 用人單位或服務機構,均不能以收取押金、保證金、服裝費、資料費等名目作為求職者的錄用入職條件。 入職捆綁付費培訓 防范提示: 員工培訓成本一般應由用人單位承擔。對經付費培訓可錄用、包就業等要求,一定要謹防既被坑騙一筆培訓費,又浪費時間精力,最后學不到什么本領,更得不到理想的工作。 招聘“套路貸” 防范提示: 對有應聘意向的企業,最好事先通過第三方平臺等渠道核查其相關資質,若企業在求職過程中以各種理由要求租用、購買各類工作設備或交錢、貸款才能安排崗位的,應果斷拒絕,以免上當受騙。 收費“內推” 防范提示: 收費“內推”、保offer等多屬虛假宣傳,涉嫌違法違規。求職者千萬不可抱著“走捷徑”“靠關系”等心態輕信騙子的話術,應通過正規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用人單位正規渠道求職。 傳銷“拉新” 防范提示: 求職者要掌握辨別傳銷的基本常識,避免誤入。一旦被騙、遭受侵害,請立即報警求助,并可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舉報。 同時提醒大家 一旦遭遇求職陷阱 或遭遇惡意解約等情況 請立即撥打12333電話 或前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投訴舉報 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傷害 請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