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
政策依據:《哈爾濱市貫徹落實黑龍江省做好就業創業工作十二條政策措施實施細則》(哈政規〔2019〕5號)、《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實施辦法〉的通知》(黑財規〔2024〕11號)
政策內容: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3000元。(道里、道外、南崗、香坊、平房、松北等6區由市本級財政負擔,呼蘭、阿城、雙城等3區及9縣市由本級財政負擔。)
辦理要件:高校畢業生身份證;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或學籍證明;高校畢業生為法人的營業執照;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財務臺賬、稅務報表等有關證明材料。
經辦單位:哈爾濱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咨詢電話:0451-84650570
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政策依據:《哈爾濱市貫徹落實(黑龍江省做好就業創業工作十二條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哈政規〔2019〕5號)
政策內容:對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含在校及畢業2年內)、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的農民、登記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初次創辦經營主體,初創主體吸納各類人員就業且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其中,對創業帶動就業達到10人(含10人)的創業企業,給予5000元獎勵;對帶動10人以上就業的,每增加10人再給予5000元獎勵,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辦理要件:新版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
創業主體負責人身份證、就業創業證(學生可提供學籍證明或畢業證書);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近3個月的養老、失業、醫療繳費單及初創主體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復印件。
經辦單位:哈爾濱市就業服務中心
咨詢電話:0451-87739273
哈爾濱市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政策依據:《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金〔2023〕75號)、《黑龍江省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黑財規〔2023〕33號)、《黑龍江省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資格審核辦法》(黑人社規〔2021〕3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哈人社發〔2019〕139號)、《哈爾濱市貫徹落實〈黑龍江省做好就業創業工作十二條政策措施》實施細則(哈政規〔2019〕5號)
政策內容:對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化解產能過剩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技校及職高畢業生(含在校)未就業隨軍家屬、在哈創業的外來人員(不受戶籍限制)等15類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其余部分由個人或小微企業承擔。
辦理要件: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2.身份證明: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退役士兵證、殘疾人證、大學畢業證等;3.五證合一的新版營業執照;4.經營地租賃合同和收據;5.經營收入流水;6.其他佐證經營項目正常經營材料(如:特業許可、水電費票據等);7.反擔保方式證明材料(其中:反擔保人提供:身份證、戶口、個人征信報告、工資收入證明、工資流水);8.抵質押提供:所有權人身份證、戶口、抵質押物所有權憑證,一寸照片2張。
注意事項:以上申報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印章
經辦銀行:哈爾濱銀行利達支行
咨詢電話:0451-5552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