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藝術學院2025年第一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 單位性質:未知
  • 單位行業:未知
  • 單位規模:--請選擇--
  • 工作城市:廣東省
  • 發布日期:2025-08-05 22:43
  • 瀏覽次數:37

公告詳情

中山大學藝術學院成立于2018年,地處廣州校區南校園。學院立足于學校深厚的人文底蘊,以藝術學理為中心,致力于建設一流藝術學院和學科,打造藝術人才培養、藝術創作與藝術研究的重要高地,構建藝術與人文、科學相融合的學科體系,積極推動中國藝術傳統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結合學院發展規劃和師資隊伍建設要求,藝術學院開展2025年第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崗位情況詳見《中山大學藝術學院2025年第一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f44a8083479a2a5b0b87797ccdc18d0b.png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

4. 政治素質良好,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知識、有仁愛之心”好教師的堅定信念;

5. 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道德品行端正;

6. 忠誠教育事業,恪守學術規范,具有優良的學風和高尚的師德;

7. 勝任崗位工作,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教學能力;

8. 身體心理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9. 一般不超過35周歲(年齡計算至報名截止之日);

10. 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 受過刑事處罰的;

2.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 被開除公職的;

4.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享受國家、省及學校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五、報名


(一)受理報名

1. 報名時間:2025年8月4日9:00至8月11日17:00。

2.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實行郵件報名。應于報名截止日期前將報名材料電子掃描件發至郵箱

artrs@mail.sysu.edu.cn。

3. 報名材料:

(1)中山大學藝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a6178c09a6f7a29953e14b200aaaa6f.jpg

(2)本人身份證掃描件;

(3)已取得的所有畢業證、學位證,所有畢業證、學位證需要一并提供學信網

(https://www.chsi.com.cn)

查詢的認證報告,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4)工作經歷證明;

(5)藝術類比賽獲獎證書;

(6)教學成果獎獲獎證書;

(7)其它業績(論文、項目、著作、教材等)證明材料;

(8)根據《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應聘人員所在黨組織出具的政治把關(含非黨員)和師德審核材料。

材料(2)至(8)按順序掃描合并為一個PDF文檔,有多項獲獎或其他業績成果請附上目錄頁,建議制作書簽。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山大學人才招聘網和中山大學藝術學院網站,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否則報名無效。

2.實行應聘人員誠信承諾制度。應聘人員報名時應當承諾所填報資料及所提供的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招聘崗位專業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境外留學人員所學學科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科專業相近但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報考時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績單以及對比國內學校專業開設課程表等證明材料。招聘單位將結合所學課程、研究方向等進行審查。

4.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凡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等相關規定情形的,應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六、資格審核


(一)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初審,資格初審不通過的,報名不成功。此階段只初查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條件是否符合,不作為報考資格條件最終審核。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可以參加筆試,但不可視為已通過資格審查。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對入圍面試人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果通過本單位門戶網站公布。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因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入圍面試人員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七、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綜合面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1. 筆試。采用閉卷限時方式,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基礎理論。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留意本單位門戶網站,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公布。

2. 綜合面試。在筆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比例確定進入入圍面試人員。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入圍面試人員。

面試按照個人陳述、課程試講、樂器演奏或表演、自由提問的形式組織實施。面試內容主要包括:個人綜合能力、專業素養和能力。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通過本單位門戶網站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1. 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80分。

2.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如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另行組織面試。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未達到比例人數按實際人數)確定推薦人選。學校成立專家組對藝術學院推薦人選組織評審,通過學校評審的進入體檢程序。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體檢人員名單通過本單位門戶網站通知。

體檢結果、考察結果通過短信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應聘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山大學人才招聘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按規定期限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十、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將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如果遞補,人選應當從同崗位考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照公告中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十一、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應聘人員年齡及工作經歷計算至報名截止日。

(二)本公告及具體招聘條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數。

(三)應聘人員應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規定追究責任。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聯系方式


招聘咨詢郵箱:

xiaoch7@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學藝術學院);

監督投訴電話:

020-84111203

(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處)。